我市日前被国家劳动保障部确定为“全国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示范城市”。我省的厦门、南平市也获此殊荣。
近年来,特别是今年以来,我市从健全工作机制等方面入手,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取得明显成效。目前,全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企业1.45万户,覆盖率90%%以 上,签订劳动合同职工27.8万人,签订率达79%以上。
我市逐步将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向乡镇、社区、工业园区延伸,加强劳动、经贸、总工会、企业家联合会等部门的密切配合,抓好企业工会的组织建设,引导劳资双方良性互动、依法办事。同时,我市积极开展专项执法监察,1-7月,相关部门出动检查人员657人次,重点对472家建筑施工企业和761户城乡结合部及较偏僻乡村小砖窑、小煤矿、小矿山、小作坊“四小企业”开展整治专项行动,督促签订劳动合同4028人,有效遏制劳动领域违规行为。
此外,我市积极推进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制定调整2007年最低工资标准,将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纳入劳动合同范畴,增强劳动合同维护经济权益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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