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事项进展情况说明
本公司于2007年7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
网上刊登了内蒙古赤峰市人民政府(以下称:赤峰市政府)与本公司签署《赤峰市人民政府与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合资合作协议》的公告。日前双方就赤峰市白音诺尔铅锌矿重组事宜于2007年8月27日正式签订了《关于对赤峰市白音诺尔铅锌矿增资重组的协议书》(以下称: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1、赤峰市政府以其持有的白音诺尔铅锌矿全部资产和矿权作
价9.1亿元人民币入股,本公司以现金人民币9.98亿元入股,双方共同投资组建“赤峰中色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赤峰中色公司),该公司注册地为赤峰市,总股本为19.08亿元人民币,赤峰市政府持股比例为47.70%,本公司持股比例为52.30%
2、赤峰市政府支持本公司及赤峰中色公司在赤峰地区进行风险探矿工作,优先保证其取得探矿权和采矿权,支持赤峰中色公司对具备条件矿山的有色金属矿山企业进行整合。赤峰市政府按照市场经济规则,对赤峰铅锌矿山企业产品流向进行调控,严格控制铅锌精矿原料外流,保障赤峰中色公司的原料供应。
3、本公司承诺其控股的赤峰中色公司及其子公司或分公司将建设以下项目:(1)中色库博红烨四期10万吨电锌及其扩建工程,总投资约15亿元。项目建成后,使赤峰地区电锌总产能达到30万吨;(2)在资源条件许可和技术经济合理的前提下,建设白音诺尔铅锌矿采选扩建工程,投资约3亿元。项目建成后,日采选能力达到4,000吨。(3)白音诺尔铅锌矿10万吨电铅建设项目,投资约5亿元。项目投产后,铅产能达到10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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