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埋130多个小时,在救援已终止几天之后,房山矿难两被埋矿工自行爬出矿井。昨日,40多岁的孟氏兄弟依然在燕山医院的ICU病房接受观察。据他们说,在矿下的6天里他们一直爬,以为有人会来救他们。这一带有戏剧性的新闻事件,让人心情怎么也轻松不起来。孟宪臣、孟宪有两名遇难矿工死而复生,固然是令人欣慰的,但其中透出的滋味,也可谓是五谷杂陈。这对兄弟的由死到生,可不是“奇迹”二字就能定性完事的。
房山这起采煤点塌冒、造成两名矿被困井下的事故,本来不值得关注,但经22日有关媒体报道后,还是给人留下了较为深刻的印象——至少对我来说是这样。因为,报道重点是,抢险救援人员经过一番努力和判断,认为被困矿工已无生还可能,深入抢险反而会给抢险救援人员造成生命危险,所以决定放弃救援,毅然撤离现场,也就等于“宣告”了被困矿工的“死亡”。包括一直坚持自己亲人活着的孟家亲属在内,所有的人都接受了这一悲惨现实,孟家人还备了馒头、点心、罐头等祭奠物品,来到出事矿坑前祭奠亲人。当时我就隐隐感到,面对两条鲜活的生命,就这么草率结束救援工作,未免有点不近人义,甚至草菅人命了吧?但由于那是“专家组”及抢险队上层做出的“集体决定”,所以也未敢多作怀疑——人家毕竟是专职、专业的嘛。
而现在看来,问题不是这么简单。不但我等局外人感慨万千,就连当时担任抢险队队长的安凤玉也承认,如果当时能够确定对方有生命体征,队员一定是要下去救的。“即使死了,如果条件足够我们也要下去找,何况人活着。”据说他们本来购买了一套探测生命体征的仪器,但当时并未带至事故现场。你看,凭人为能力判断不准,科学仪器相对可以,却又没带到现场,还不愿多跑腿再去取,被困矿工的生命就这么不值重视啊?问题是,即使没有生还可能,就该成为放弃抢险救援的理由吗?以后人们每次经过那个地方,都知道下面活埋着两个矿工,会是什么心情和感受啊?!这两名矿工已经说了,被困6天里一直认为会有人来救他们(所以才有活下来的信心和勇气),不敢想象,如果当时他们知道了上面已经放弃救援,判他俩“死刑”,那他们是否还会有活下去的精神动力呢?果真如此的话,他们还能死而复生,创造眼前这一“奇迹”吗?
更令人鄙夷所思的是,对于两名矿工的死而复生,当地有关方面竟然表现出了冷漠甚至推诿的态度。据悉,由于乡政府已经不管家属的吃住,原本经济紧张的孟家人,决定让大部分家人先回内蒙古,只留下孟氏兄弟妻子等5人看护。据这次事故处理的会议纪要记录,20日上午,该市国土局、市安监局、房山区政府办、区安监局、区国土局及市矿山应急救援抢险队等部门开会讨论,会议在听取了房山区国土局、安监局和救援队的情况分析汇报后,认为两名被埋矿工已不具备生存条件,继续救援可能引起再次坍塌,危及救援人员安全,才最终决定终止救援的。可据记者走访了解,没有一个部门和单位原意为当初判断被困人员生死及决定终止救援承担责任,都认为那是别的部门或单位的事。究竟应不应该追究相关部门或单位的责任,这是姑且不去评说。但对于当时究竟是哪个部门或单位做出的放弃救援决定,以及是如何做出的判断和决定,难道没有坦承一下的必要吗?坦承一下实情又能对自身造成多大不利呢?何必吞吞吐吐,推三阻四?!
当然,既然人已活着出来,一味批评或指责谁也许已经了无意义,就权且真当是个“奇迹”吧。但真心希望这样的“奇迹”还是不要再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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